第3章
邹氏还没开口说话,沈秀已抢在她头里道:“大嫂莫不是怕我偷吃厨房的东西?”
这话正好说中了邹氏的心思,她反对沈秀去厨房做饭,为的就是这个。
邹氏有些恼羞成怒道:“是,我就是这么想的,谁知道你会不会偷吃。”
沈秀道:“大嫂要这么说,我还真要澄清一件事。你们说我懒,这我认。可若说我偷吃东西,我绝对不认。上个月厨房丢的那半包红糖不是我偷的,反而我见大嫂这几天一直在偷喝红糖水。”
“你胡说什么?”邹氏有些慌了,“什么红糖水,我没喝过。”
半个月前,厨房丢了半包红糖,而当时只有沈秀在家。几乎每个人都以为是她偷的,杨氏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如今听到沈秀的话,杨氏忽然有了怀疑,老二媳妇是又懒又馋,可她不像是偷吃东西的人。反倒是老大媳妇手脚不干净,有这个可能。
“老大媳妇,那红糖是不是你偷的?”杨氏盯着邹氏问道。
邹氏不敢跟婆婆对视,强作镇静道:“不是我偷的。”
“既然不是你偷的,那你为什么不敢看我?”杨氏冷哼一声,“别以为我不知道,前段时间厨房丢了两个鸡蛋,那两个鸡蛋也是你偷的吧!”
邹氏眼见无法抵赖,只好暗暗掐了怀中的儿子一把,栓子立时哭了起来。
卫父心疼孙子,丢给杨氏一个眼神。
杨氏看在孙子的面上,便放过了邹氏,“这次就算了,以后再让我发现你手脚不干净,栓子你也别带了,省得把他带歪。”
沈秀把这事说出来,一是给自己洗清偷吃的名声,二来是想给邹氏一个教训。
如今目的达到,她便朝邹氏露出一个微笑:“大嫂,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,你是该给栓子做个好榜样才对。”
邹氏心中暗恨她多事,也深悔自己多那一句嘴,如今不仅没能阻止对方进厨房,自己偷吃东西的事也泄了底,只好恨恨地咬了咬牙。
沈秀却是心情很好,早饭过后,又揽了洗碗的活计,简直勤快得像是换了个人。
卫父不好意思盯着儿媳多看,便问杨氏:“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?”
杨氏白自家老头子一眼:“什么西边东边,是我的话起了作用。”
“你说了什么,儿媳妇这么听话?”卫父好奇地问道。
杨氏轻咳一声道:“我拿休书吓了吓她,然后她就成这样了。”
原来如此,卫父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。
好奇心满足了,卫父便叫上老大去地里除草。
马上就要到农忙时节了,他们爷俩要为农忙的时候攒力气,这几天便不像往日那般早出晚归。
沈秀洗好碗筷,又回到厨房收拾了一会儿。等她回到房里,已是日上三竿。
刚才沈秀干了那么多活,身上出了些汗,患过风寒的身子轻快了些,可里面的衣服也湿了。
风寒刚好一些,沈秀不想再穿着湿衣服,干脆又去箱子里翻找衣裳。
原身出嫁的时候,娘家留下了一半的聘礼银子,另一半聘礼银子则给原身置办了些衣裳家具。
原身嫁过来的时候是冬天,置办的衣裳也多是冬装。沈秀在箱子里翻了又翻,只找到两件旧单衣。
这单衣还是原身的娘做的,针脚挺细,就是单衣做得有些肥大,袖子处也有些磨损。
作为一个从小学刺绣的人,沈秀看见素面的布料就有刺绣的冲动。
如今虽然换了个世界,可她的这个习惯却没改变。何况她以后要挣钱,更离不开自己的这门手艺。
她换上其中一件单衣,然后就开始拿起另一件单衣修剪,可是修剪到一半,沈秀才意识到一个问题,她人是穿来了,可平时用的那套刺绣工具却没跟着她一起穿来。
男人们下田去了,杨氏正带着大丫纺线。
沈秀出来没看见邹氏的身影,便问道:“大嫂呢?”
杨氏头也没抬道:“去河边洗衣服去了。”她没指望老二媳妇一下子变得很勤快,事实上她能每天给家里人做饭已经算不错了。
沈秀看杨氏不像是不高兴的样子,便问道:“娘,我要改衣服,能不能用用你的针线篓子。”
原身嫁过来的时候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婚事太仓促的缘故,家里人没想到要给她准备针线篓子。现在沈秀要做针线活,只能朝婆婆借。
好在杨氏没多为难,让大丫去屋子里把针线篓子拿来。
原身从来没当着人做过针线,以至于婆家人不知道她到底会不会女红。
而沈秀要把刺绣这门手艺堂而皇之地拿出来,势必要扭转她们对自己的认知。
大丫拿来针线篓子后,她没有回屋改衣服,而是直接把要改的单衣拿了出来。
院子里本来就摆着一张木桌,是平时用来吃饭的。
沈秀把它抹干净,又选了个不会太晒光线又好的地方,便开始继续裁剪。
裁剪衣服其实不在刺绣之内,可是沈秀很喜欢传统的汉服和旗袍,所以学刺绣出师后又学了一年的服装设计,如今做几件衣裳完全不成问题。
她很快就把单衣裁好,又剪好了袖子,开始动手在袖头上绣些花样。
其实做刺绣最重要的就是一双手。
上一世,沈秀为了保持手的柔嫩,每天晚上都要涂她自制的香膏。
而原身自小娇养,几乎没做过家务活,因此一双手养得白皙嫩滑,而且十指纤纤如玉,看着灵巧又修长,很符合刺绣的基本要求。
沈秀动手绣花的时候,杨氏忙着纺线根本没看她,倒是大丫看了会儿祖母纺线,便转向了二婶那边。
只见二婶双手如一双玉蝴蝶,上下飞舞,没一会儿袖头上就多了些好看的花纹。
“二婶,这是什么纹样?”大丫好奇的上前,一副想摸又不敢摸的样子。
沈秀含笑道:“这是如意纹。”
可惜杨氏的针线篓子没有趁手的工具,这如意纹绣得并不是很好,不过糊弄一般人是够了。
大丫在沈秀的鼓励下摸了摸刚绣好的如意纹,眼里马上就有了亮光,“这花纹真好看。”
杨氏听到她们的对话,回过头来,也盯着那如意花纹看了几眼,然后看向沈秀,“这花纹真是你绣的?”
沈秀还没说话,大丫已抢着说道:“是二婶绣的,我亲眼看见的。”
杨氏狐疑地看了沈秀一眼,似是想不到对方竟然还会绣花。
沈秀解释道:“我们村原来有个寡妇,原来做过绣庄的绣娘。我小时候串门,老爱看她绣花,看着看着就会了。”
那个寡妇会绣花是真的,而且寡妇在几年前已经过世,这么一来便无法对证。
杨氏听她说得认真,便放下手头的活计,近前又看了看,点点头:“绣得不错,比你大嫂强多了。”
老二媳妇懒归懒,人倒是挺聪慧,还能跟着别人学会绣花。
沈秀笑了笑,借机说道:“娘,我记得相公还有两件旧衣裳,要不要我在上面绣些花纹。只是绣花最好要专门的针线,娘这篓子的针太粗了,线也太糙了。”
杨氏淡淡道:“我们庄户人家,衣服能穿就行,不用绣什么花。听说光是绣花的针就要两百多文,再加上好的绣线。怕不要半两银子。有这半两银子,足够做十几身新衣了。”
半两银子,居然要这么多。
沈秀咬了咬唇,原以为这绣花针和绣线就是普通的工具,没想到在古代会卖这么贵。
她有些气馁,但很快又振作起来,不就是半两银子吗,她不相信自己挣不出这笔银子。
杨氏看完如意纹,便又开始纺线。她虽不知道老二媳妇在打什么主意,但是家里却没那闲钱给她去胡闹。
沈秀心里有了攒钱的想法,手上却不停,在另一个袖子上绣好了如意纹,又把裁好的单衣缝好,一件合身的单衣就做好了。
这单衣虽然不能拿去换钱,可也能当件出门的衣裳。